提交材料:
1、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实验室拟建项目会议纪要》。
2、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重大项目建设申报书》。
3、申购物资清单中单件超2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,应另附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书》。
4、《查价报告》(项目拟申购物资清单中单件超3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,应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厂家的询价单,询价单自己保存即可,不需要上交。)
5、项目拟申购物资清单中涉及进口设备,应另附进口设备论证材料《进口设备论证相关表格》。原则上不申购进口设备,建议进口设备提前一年做规划,跨年建设。
6、如需申请单一来源的项目请填写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表》。
7、《场地承诺函》。
8、《物资采购审批表》。
9、《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》。
12、公示结果。(建议采购项目纸质材料在二级单位公示栏公示,并将公示结果加盖公章。)
注:
1、立项相关材料须一式一份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(综合楼312,电话:2923507)交纸质版的同时,另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labqk@163.com。
2、模板参见《相关立项表格模板指引2017-3更新》。
3、关于项目论证请参考《物资采购项目论证指引》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19-3-6